(亞羅士打10日訊) 4名警員包括前警員涉嫌濫用職權收取賄賂,以換取對涉毒者網開一面,4人遭控時皆否認控罪,法官普麗西拉允許他們各自以8000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4名被告包括前警員旺莫哈末諾因然(35歲),目前為羅厘司機,以及3名現任警員阿末拉巴尼(29歲)、莫哈末蘇克裏(37歲)與阿茲米裏劄(34歲)今日被控上亞羅士打地庭。
旺莫哈末諾因然、阿末拉巴尼以及莫哈末蘇克裏被控在2023年7月23日晚上約11時30分,在吉中瓜拉姆拉縣新文英警亭,擔任傌莫警局防範罪案組警員期間,涉嫌收取一名人士賄款2萬令吉,以不對該名涉及毒品案件的個人采取法律行動。
另外, 阿末拉巴尼與莫哈末蘇克裏還與另一名警員阿茲米裏劄面對2項控狀, 3人在首控狀中被指涉嫌於2023年10月25日晚上11時至11時30分,在吉中瓜拉姆拉縣新文英警亭,身為傌莫警局防範罪案組的警員,向一名人士收賄1萬令吉,以便不向涉及毒品案的對方采取行動。
第2項控狀中 ,阿末拉巴尼與莫哈末蘇克裏及阿茲米裏劄涉嫌於2023年10月26日淩晨1時至1時10分之間,在吉中瓜拉姆拉縣傌莫一住宅區的711便利店,身為傌莫警局防範罪案組的警員,向一名人士收賄5000令吉,以便不向涉及毒品案的對方采取行動。

他們面對的控狀,皆觸犯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7(a)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以及可以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判刑。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祖法德裏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