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一名华裔商人被控非法聘请及收容缅甸籍人士,今早在乔治市推事庭面对两项移民法令罪名指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3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陈家汉(38岁,译音)在推事纳达拉顿奈恩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5月29日中午1时30分,在西日落洞一间店铺内非法聘请6名年龄介于22至43岁的缅甸籍人士,皆无合法工作准证。
此控状援引1959/1963年移民法令第55B(1) 条文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6个月至不超过6年,及可鞭笞不超过6下。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相同时间与地点,允许一名没有任何合法证件的缅甸籍人士,进入并居住在该单位,触犯同一法令第55E(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至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阿末丹尼尔建议,第一项控状保释金设为1万5000令吉,第二项控状则为5000令吉。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马显兰求情称,其当事人已婚并育有两名子女,尚须照顾年迈父母,家庭经济负担沉重,恳请法庭给予最低保释金。
推事最终批准以8000令吉及5000令吉(共计1万3000令吉)保释,被告须由一名担保人担保,案件订于7月15日审讯。
华商非法聘请及收容缅甸籍人士,周四早上在乔治市推事庭面对两项移民法令罪名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