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1日讯)椰浆饭小贩在男同性恋交友网站获取受害者的裸照及视频後,竟向对方勒索金钱,否则将会散播对方裸照,被告否认有罪後,获准以35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被告为现年35岁的印裔赞德拉,他今日被带往乔治市地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是在本月22日,清晨2时至11时30分期间,在加拉歪路的某单位内,以裸照及视频威胁受害者莫哈末哈尼夫,声称要散播对方的裸照,迫使受害者通过线上转账方式,汇入8400令吉给被告。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84(勒索)条文,罪成将面对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被告在面控时否认有罪,其代表律师马希斯为其求情时说,被告与母亲经营椰浆饭是生意,本身患有哮喘病,需要定时前往治疗,还需要照顾年迈母亲,再加上被告拥有固定住所,并无潜逃风险,因此要求给予最低保释金。
不过,主控官莎依拉则建议,若被告被允许保释外出,应附加条件,即被告不可骚扰受害者,直到案件结束。
对此,推事莫哈末安扎允许被告以35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也指示被告不可前往骚扰受害者,案展9月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