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槟州前首长林冠英海底隧道案关键证人拿督斯里卡纳拉嘉供称,他当年是在为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服务,因此有必要替他把事情做好,包括仅见面2次就为林冠英开设银行户头。
卡纳拉嘉接受辩方律师蓝卡巴星的交叉盘问时说,他觉得有义务遵从林冠英的指示。
蓝卡巴星进一步问:“你和林冠英几乎是陌生人,却声称林冠英在短短2次会面中要求你替他开设银行户头,这合理吗?”

卡纳拉嘉是案件的第37名控方证人,他今日为林冠英被控4项与槟州海底隧道计划有关的索贿、收贿和不诚实挪用资产控罪一案供证时说,他和林冠英分别在2017年8月20日和8月29日见面,且在这2次会面之外无任何沟通或联系。
他说,在8月20日那次会面时,林冠英曾要求他成立一家公司,并开设银行户头。
他此前供称,他拥有一家名为Bumi Muhibah Capital Holding私人有限公司的土著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0日。
“到了2017年8月,我打算将这家公司用作向林冠英支付贿金的渠道。我拥有该公司户头的完全访问权限,因为只有我一人可从户头中提款。”
卡纳拉嘉指出,林冠英没有明确要求他开设该公司,但他承认自己当时已知道会通过该公司来处理相关事宜。
“对我而言,当时我是为首席部长服务,所以我必须替他把事情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