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8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说,为减轻市政厅垃圾分类负担,目前全槟皆设有“再循环物品换现金(RNC)得来速回收站”,其中威省将设立30个回收站,目前已安置17个,其余13个还在进行中。
他指出,此措施旨在鼓励市民在通过应用下单预约方式,或前往得来速回收站,以扫描二维码处理可回收物,同时换取现金。
他于今日在威省市政厅出席有关回收站推介礼时指出,由该厅委任的GRN工业有限公司,通过研发有关应用下单程序,协助收集再循环物品,并已从上个月即9月开始正式启用。


“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该应用下单后,市民可根据步骤,包括选择在哪个回收站,以自行将再循环物品,并进行分类丢进回收站里,或联络GRN公司派员前来收集。”
他说,民众丢弃的可再循环物品至少有3公斤以上,若民众自助把物品丢进回收站里,在完成网上登记及填妥资料后,对方将收到回收站打印出来的一个贴纸,然后需贴在已包裹好的回收袋上,才将可再循环物品丢进回收站箱子里。 ”
“至于收款金额多少,将根据物品重量计算而出,民众也将在24至48小时里,通过TNG电子钱包收取款项,可说是非常方便的一项措施。 ”


威省市长拿督巴德鲁说,当局早在2016年便实施垃圾源头分类措施,但每年耗资的开销高达5254万3500令吉。
“因此RNC系统是一项智能创新,不涉及任何成本,反之市政厅能从回收物销售中,获2.5%的特许权使用费,这有效减轻运营负担并创造绿色经济发展。 ”


威省再循环物品回收率达33.64%
方美铼说,根据数据显示,从今年1月至9月,威省共回收17万6902.32吨的再循环物品,回收率达33.64%。

”槟州政府非常着重垃圾源头分类措施,尤其槟威两地市政厅刚于今年7月1日重新启动垃圾源头分类措施,以在2030年实现70%回收率目标,也符合槟州迈向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
为此,他呼吁全槟人民继续落实垃圾源头分类政策,因根据2016年垃圾分类及收集可回收垃圾执照服务条例,未能进行垃圾源头分类属违法行为,个人可面对最高500令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