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6日讯)一名68岁本地妇女允许非法外劳入住公寓5个单位,昨日被移民局提控上庭,被告不认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槟州移民局官方面子书贴文指出,上述位于槟岛东北县的公寓,是由被告所管理。据悉,这些单位出租给9名非法外劳。

被告昨日在北海法庭面控。她是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条文(允许非法外劳在建筑内)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及不超过3万令吉(以每名非法移民计算),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法官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择定此案于12月过堂以进行移交提控文件。
槟州移民局局长山苏菲特里强调,此次提控显示该局坚决打击日益猖獗的非法移民租赁活动。
“这项行动清楚显示,任何包庇或利用非法移民牟利的人士,绝不会逃脱法律制裁。所有业主及物业管理者都须履行遵守移民法令的责任。”
槟移民局也呼吁公众与当局合作,通过正式管道举报涉及非法移民的活动,以维护国家主权及安全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