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14日讯)一家制造公司因没有向槟城职业安全与卫生局(JKKP)通报员工工伤事故,被推事庭罚款3000令吉!

JKKP昨晚发文告指出,涉案公司昨日在爪夷推事庭面控时,对两项控状皆俯首认罪,并在无律师代表情况下,被判罚每项控状1500令吉。
根据控状,有关公司于今年1月22日发生一起员工工伤事故,但却没有按照规定立即通知邻近的JKKP,已违反200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例第5(1)(b)(aa)条文。
不仅如此,公司也未在7天期限内(1月23日至29日)提交书面事故报告,再度抵触条例第5(1)(b)(bb)条文。
控方由JKKP官员凯鲁负责主控,案件调查则由莫哈末苏基里,并获得鲁菲扎尔的协助。
JKKP指出,雇主未通报工伤事故是严重违法行为,因为事故资料对调查丶找出原因,以及制定防范措施至关重要。若通报延误,恐让工作环境隐患持续存在,危及员工安全。
该局强调,将继续加强监督及执法,确保所有雇主按法令要求,立即向JKKP通报任何工伤事故丶危险事件丶职业中毒或职业病,以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