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4日讯)一名男子上周在清真寺袭击熟人导致重伤不治,今早在北海法庭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监禁3年。
被告是现年38岁的莫哈末纳因,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立即认罪;法官罗斯兰哈密也做出判决。
被告刑期从被捕日,即本月7日算起。

根据控状,被告于本月6日,晚上11时43分,在威北甲抛峇底一间清真寺,涉嫌蓄意对一名65岁的熟人造成重伤。
被告依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并可另加罚款。
较早前,一名住在事发清真寺附近的目击者,听见争吵后到外查看,结果发现被告和受害者在有关清真寺前发生冲突,受害者因伤重送往甲抛峇底医院进行救治。
经医生检查发现,受害者面部严重受伤,右大腿骨折。
庭上,主控管西蒂诺阿玛丽娜要求法庭施以相称刑法以儆效尤,并透露受害者在送院两天后不治身亡。
被告在庭上求情要求刑期从被捕日起算,并称自己患有癫痫症、精神问题,以及平时在清真寺协助母亲浇花。
庭审结束后,被告在警员押往扣留室时哭泣不止,一边呼唤母亲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