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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被控◢ 林冠英重申指控无根据 “我会在法庭上抗辩!”
(北海10日讯)“我会在法庭上抗辩,证明我是无辜的!”
槟州前首长林冠英说,反贪会由始至终不曾对他问及案件中的330万令吉,也没有证据证明他的银行户头,或他本身持有该笔现金。
“反贪会拒绝问我该款项相关问题,反而是我问他们,为何不问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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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他今日面对的指控,是含有政治动机,有关指控毫无根据。
林冠英也是峇眼国会议员;他今日中午在北海地庭面控后,在其峇眼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他说,假设反贪会可在无证据下,作出提控,那么人人都可能面对被提控拥有千万令吉巨款的局面。
辩方反对无效 案移隆地庭
林冠英的律师哥宾星说,控方指案中多名证人来自吉隆坡,且案件相关事件也在巴生谷一带发生,因此要求移交吉隆坡地庭,但遭辩方反对。
他在记者会受询及案件为何移交吉隆坡地庭时说,尽管辩方反对,但法官仍允许该案件移交吉隆坡地庭审理。
林冠英的律师团包括雷尔、哥宾星、蓝卡巴星及V.维马。前3人也是林冠英上周五,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案件的代表律师。
审理此案法官为地庭法官阿末阿扎里,主控官为阿末阿克兰、莫哈末慕再尼及法兰欣雪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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