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枪遭逮捕 警揭发自制猎枪、子弹交易 捕3人
(居林25日讯)警方肃毒组展开过滤行动时,遭一名犯案累累的男子以自制猎枪开了一枪,幸没伤及警员,男子也被当场制伏;警方在后续行动中,意外揭发当中涉及自制猎枪及子弹的不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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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根据嫌犯提供的线索,在后续行动中,再逮捕2名拥有自制猎枪及猎枪的男子,包括一名拥有军火执照的82岁志愿警卫局前队员。
(拍摄:陈明坚)
居林警区主任阿兹哈今日在居林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说,8名肃毒组警员包括一名警官,于本月19日下午2时30分,展开过滤行动时,在双溪谷拉武勿刹村的棕油园区,碰见一名手持猎枪的30岁无业印裔男子。
他说,警方表明身分后,嫌犯受到惊吓,突朝警队开了一枪,并试图逃跑,但最终被制伏落网。
“警方在嫌犯身上搜到一把自制猎枪及子弹壳,同时也搜出3枚雷明顿(Remington)12 GA子弹、一支铁棍以及0.61克冰毒。”
他说,在首名嫌犯提供线索下,警方重案组于20日下午4时,在双溪谷甘榜瓜拉打哇展开突击行动,逮捕第二名嫌犯,对方是54岁无业巫裔男子,警方在其住家衣橱寻获两把自制枪械,包括一把猎枪及一把气枪。
“嫌犯起步不肯合作,直至警方在嫌犯房间床底下,发现数枚子弹后,对方才配合。”
他说,警方在同一天下午6时许,突击双溪谷甘榜武吉占布拉一间住家,再逮捕第三名嫌犯,对方是一名83岁巫裔老翁,也是志愿警卫局前队员。
“警方搜获一把猎枪及数枚子弹。虽然嫌犯拥有枪火执照,但还是遭到逮捕,以进一步协助查案。”
300令吉买自制猎枪
根据口供,首名嫌犯承认是两年前,以300令吉向第二名嫌犯买下自制猎枪,两人皆没有枪火执照。
阿兹哈说,第二名嫌犯拥有两支自制枪械,子弹是向第三名嫌犯购买。
他说,所有嫌犯承认,这些猎枪是用作打猎用途,但警方会进一步调查。
他补充,第一名嫌犯尿液对毒品呈阳性反应,其余两名嫌犯则没涉及滥用毒品。
他说,此次行动中,警方共充公4把枪械,包括两把自制猎枪、1把自制气枪及1把“Champion”品牌猎枪。此外,也充公36枚雷明顿(Remington)12 GA活子弹、提供气枪使用的气瓶、弹珠等。
首两名名嫌犯皆有犯罪前科
调查显示,首名及第二名嫌犯,分别拥有5项及2项犯罪前科,包括绑架、破门行窃、偷窃及毒品;第三名嫌犯则没有犯罪前科。
阿兹哈说,警方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重型)第3条文(预谋犯案之下开枪)、同一法令第8条文(无执照下拥抢)、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拥有活子弹)、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拥毒),调查此次案件。
他说,所有嫌犯将被延扣至10月26日。
他也提醒非法拥抢是一项罪行,一旦罪成,可以判监最高14年及鞭刑不少过6下。若发现藏有活子弹,最高判监7年,或最高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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