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你虐待动物 更不许你遗弃 威省30巴刹 设兽医局告示牌
(大山脚17日讯)不准你虐待动物,更不许你遗弃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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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食物来源充足,加上有较高机率被公众基于同情收养——公共巴刹向来严重沦为人们遗弃猫狗之地;但楚楚可怜的小猫小狗,只有一部分会被领养,惟残疾或不讨喜的,注定流浪命运。
拍摄:罗健杰
一些巴刹的流浪猫狗大量繁殖激增,对巴刹卫生或公众安全带来影响,随之而来便是虐待流浪猫狗事件,成为政府的棘手课题。
甘榜峇鲁巴刹的入口前方,两侧用于种花和美化周边的花槽,早前就是因为经常被人遗弃小猫和小狗在槽裡,市政厅只好以水泥覆盖花槽,禁止遗弃事件继续发生。
威省市议员陈宗兴甚至也接过投诉,有居民上百利镇巴刹是随身携带刀子,不为防贼徒,而是防范成群的流浪动物。
陈宗兴今早巡视甘榜峇鲁巴刹前,有关兽医局设禁虐动物告示牌时向记者坦言,公共巴刹沦为丢弃猫狗的问题相当严重,故兽医局6月致函威省市政厅,后者同意兽医局在管辖的巴刹内,设立“禁虐待动物”三语告示牌,提醒人们,伤害、杀害、毒害、脚踢和遗弃流浪动物可受对付。
“人们饲养动物必须要有责任感,尤其勿随意遗弃;你喜欢的时候,它就是你的宠物,当成为你的负担时,它就是你的废物。”
甘榜峇鲁巴刹贩商公会主席罗盛泉说,行动管制令前几乎每月有4、5只,有时7、8只,甚至10多只被遗弃的动物,但管制令后已没见到人们来遗弃。
“巴刹前方的花槽,常有人遗弃该处,有些人看到漂亮的就会带回家养,有些人也会喂食,市政厅后来觉得不卫生,将花槽填上水泥封起。”
30座巴刹装警示牌
威省市厅管辖的30座巴刹,都会装上槟兽医局的“禁虐待动物”三语告示牌。
陈宗兴说,伤害、杀害、毒害、脚踢流浪动物、遗弃动物等虐待行为,都会牴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面对罚款最少2万令吉、最多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在该该法令下,槟岛去年就有一宗华裔女书记,用铁链把狗绑篱笆,被控认罪罚3万令吉的案例,此外另有一名巫裔男子涉虐猫不认罪案审讯中。”
他说,本南地、武拉必、峇东埔沙马牙牙、南美园、甘榜峇鲁、益美园、峇冬丁宜、柔府新村、斯里德利马、百利镇、凤凰花园、才能园、诗布朗再也等13座巴刹已安装告示牌。
他也鼓励饲主给宠物结扎,藉此帮助控制或减少社区流浪猫狗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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