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送餐员车祸逝世 警援引危驾致他人死亡 查肇事者
(北海12日讯)华裔送餐员与鲁莽驾驶的轿车发生车祸后,不幸脑死案;随着死者巫添德逝世,警方已改为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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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北警区主任诺再尼助理总监受访时说,警方正收集更多证据,以确保犯错者被提控上庭。
他透露,此案原本是以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意外发生)调查;随着伤者死亡,目前已改为援引上述条文进行调查。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至不超过10年,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至不超过5万令吉。
(摄影:陈鋒全)

巫添德的家属,今早有到案发现场,即双溪浮油一带的公路进行招魂仪式。
遗体已从诗布朗再也医院太平间领出,送往双溪大年卫生所停柩。


40岁的死者巫添德,于本月8日,上午11时许,在北海双溪浮油一带,骑摩哆上班途中,与一辆快速切换车道的轿车碰撞后翻覆,结果脑部受重创昏迷,在医院抢救第4天被医生宣判脑死。
巫添德来自双溪大年,为一名送餐员,与妻子林伟君(译音,39岁)育有一名4岁女儿。
随着医生宣判死者脑死,家属昨日同意拔管放弃治疗,也遵循死者生前意愿,在拔管后,将死者器官捐献出去,遗爱人间。
雇主吁肇事者 “站出来,别逃避”
“在超市打破人家的碗都要赔,更何况摧毁了一个家庭的天伦,肇事者请勇敢站出来,不要逃避。”
死者的雇主倪鈵坵受访时呼吁肇事者,勇敢站出来,死者家属有心聆听对方的声音,要如何负起这个责任,解决问题,而不是逃避。
“如果对方害怕,可以带第三者或证人前来作证。”
也是KC Ambulance救伤员的他说,事发时,他在进行救援行动时,有询问肇事者,岂料对方却回答是死者先撞上,直至行车记录仪片段放上网,并非如此,肇事者就开始神隐,并把所有社交媒体都关掉。
“我们能理解意外发生谁都不想要,但肇事者的行为蛮不负责任;同时死者也是我饮食中心下的一名骑手,如此说法会给人感觉送餐员都是鲁莽驾驶。”
他说,死者为了增加收入,向他应征当起送餐员不到40天,而案发当天骑的摩哆也是向他借来,岂料却发生车祸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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