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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反毒机构前一哥 改口承认收贿
(槟城28日讯)于今年初被控收贿近6000令吉的国家反毒机构甲州前局长,于今日在法庭忽改口认罪,承认其中一项接受400令吉贿赂金的罪状,被法庭宣判罚款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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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尤索夫卡梅(55岁)在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承认第二项交替控状,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坐牢6个月取代。
被告承认于2019年6月22日在甲市爱极乐反毒机构办公室内,身为该机构局长,从珍珠节目策略及供应公司负责人布迪阿立夫拉末手中,接过400令吉贿赂金,并知道被告与对方有工作上的关系,抵触刑事法典165条文。
根据案情,被告担任该机构局长期间,批准数间策划公司的多项工程,包括印制横幅、礼袋等工作,要求受害者给予400令吉,作为批准该公司承包印制礼袋的酬劳。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纳然星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自1992年在该机构服务,至今已有30年,被告正准备提早退休。被告对此事已悔改,希望法庭只判罚款了事,避免牢狱之灾。
此外,主控此案的反贪会诺莎基拉耶谷副检察司说,被告于今年2月被控4项收贿5900令吉的控状,被告今日只承认第二项交替控状,为此案作出判决时,也必须把另3项控状纳入考量。
目前被告仍担任槟城反毒机构副局长。退庭后被告缴付罚款后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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