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0日讯)14名男子今日被控偷窃马电讯电缆与销毁赃物,其中11人被控2项罪名,他们皆不认罪,获准以3500令吉保释,另外3人被控销毁赃物,获准以1500令吉保释。
11名被告被控於今年1月10日凌晨5时,在丹绒武雅花园红绿灯处偷窃电缆,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定罪。
(摄影:纪允贤)
另外,他们还涉嫌於本月5日与7日,清晨约6时30分在吉打双溪大年,伙同另外3名嫌犯销毁作为赃物的马电讯电缆,抵触刑事法典第414条文(非法接收或私藏贼赃),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治罪。


被告代表律师向法官求情时说,14名嫌犯收入不高,多数人又需要赡养妻儿与病重父母,因此要求法官将原定7000令吉保释金减至最低数额。
法官玛诺玛妮随後批准14名被告保外,但11人必须缴付3500令吉保释金,而另3人则需缴付1500令吉保释金,案件定於5月15日过堂。
新闻背景
槟州警方是於今年1月10日捣破偷电缆集团,而其中1名嫌犯为马电讯分包商。
他是带着一群员工偷电缆,其中11人在“工作”时,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当场被捕。
根据警方,嫌犯偷取电缆後,会运送到双溪大年及瓜拉吉底进行燃烧,以获取电缆里的金属。
警方在槟吉两地逮捕嫌犯,随着瓦解偷电缆集团,解决了27宗偷电缆案件,包括槟州17宗和吉打10宗,损失总额91万448令吉。
偷电缆集团14人,每人皆有2至12项毒品和犯罪前科,警方也起回65条列明“马电讯”的电缆,充公各类电缆工程工具和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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