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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议会 | 市政厅食肆食物贵卖 方美铼:市政厅可通知KPDN执法
(槟城28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说,若地方政府属下的小贩中心摊位售卖的食物太贵,地方政府调查后,可告知消费人事务和生活成本部(KPDN),以对有关摊档採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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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亚依淡州议员黄顺祥建议,若地方政府属下小贩中心摊贩食物价格不合理或不公道,建议不让有关小贩续约,方美铼说,地方政府没有此权力,也无法管制小贩制定的价格。
“但是我们可以通知消费人事务和生活成本部,以对有关摊档採取执法行动。”
针对在上述外劳掌厨一事,方美铼说,此举违反现有执照及小贩中心摊档条规,市政厅不曾协助聘请外劳。
他说,地方政府已鉴定违法聘请外劳厨师的摊档,也会和移民局联手展开取缔行动,并可撤销出租给外劳的摊档商业执照。
方美铼今午在州议会的总结环节时,这么指出。
较早前,黄顺祥在州议会厅外开记者会时说,市政厅小贩中心的档口月租8至220令吉,而私人咖啡店的小贩档租日租40至50令吉,希望市政厅小贩中心营业的小贩食物价格理应更合理,至少比其他私人咖啡店便宜10%至20%,或者可提供更大的食物份量。
他理解提及市政厅小贩中心租金低,却贵卖食物,小贩会不高兴,但他只是反映民声。
他以炒粿条为例,其选区内的市政厅小贩中心,有炒粿条只卖5令吉50仙,但也有旅游胜地一带的炒粿条,价格高达11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