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夫妇及彭丽君被控 | 高庭择定10月11日审理
(槟城26日讯)槟城高庭今日择定10月11日,审理前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丶其妻子周玉清和女商人彭丽君,涉及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滥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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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雅,也允许3人在上述日期被豁免出庭。
《新海峡时报》报导,在庭审中,林冠英的辩护律师雷尔说,上诉庭已择定8月7日审理3人所提出的上诉,因此,请求法庭将10月11日定为案件管理日期,以便上诉庭的案件处理完毕,各方已同意该日期。
2024年5月3日,林冠英夫妇和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被高庭驳回,案件将继续审理。
被告律师基於控方再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在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3名被告,属於重复控告的做法,对被告们不公,所以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司法专员罗菲雅当时指出,两起案件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的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3人随後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丶阿斯洛夫丶沙菲克夫。同时出庭的辩方律师是A. 鲁本古马。
新闻背景:
在2020年8月,林冠英在地庭被控利用其作为槟州首席部长,和槟州发展机构招标委员会成员的职权,通过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 Sdn Bhd,为其妻子周玉清谋取37万2009令吉的利益。
他还被指利用职权,确保Magnificent Emblem Sdn Bhd获得位於南威中区峇都交湾的价值1161万令吉的劳工村项目的建议书。
他涉嫌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在槟城光大28楼的槟州首席部长办公室犯下此罪行。
他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3(1)条文,也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