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4日讯)收贿2000令吉声称可为一名外籍人士从移民局黑名单中除名,一名孟加拉籍承包商今日被反贪会提控上庭,被告否认有罪。
35岁的被告阿里夫汉(单身),今日戴着口罩及双手被扣手铐下,被反贪会官员押往北海法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4年10月17日,晚上9时20分至9时45分左右,在槟岛一家酒店,向一名印尼籍女子恩当丽丝达瓦蒂,收取2000令吉的现金,以协助对方从移民局黑名单中除名;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第24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否认有罪。
主控官阿菲卡副检察司不建议法庭让被告保释,理由是(1)被告不是本地公民、(2)涉及引进非法移民集团,有潜逃风险,可能会逃回来源国或其他国家、(3)没有固定居所和亲属,被告只是在槟岛峇六拜租屋居住、(4)可能会影响案件其他证人。
若法庭允许被告保释,主控官建议法庭,谕令被告的护照交给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以及每月一次向邻近的反贪会办事处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林升哲(译音)向法庭求情,指被告是一名承包商,拥有工作准证和合法护照,给予反贪会充分合作出庭审讯,也同意主控官提出的附加条件,因此要求法庭设定合理的保释金,让被告保释。
法官祖哈兹米随后裁定,不允许被告保释,案订11月2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