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7日讯)26岁青年每次更换不同车辆到油站添油,以避开执法人员的注意,之后再通过海路走私汽油时,途中遭玻璃市港口海事执法机构执法员扣查。
该机构主任莫哈末哈欣指出,执法员于本月5日晚上,在玻璃市港口西部海口约1.09海哩处,发现一艘没有注册号且可疑的纤维渔船。
他说,青年声称运载汽油供个人使用,但经过检查,船上载有约600公升汽油,包括16个黑色油桶(每个约20公升)丶3个蓝色油桶(每个约30公升)以及1个白色油桶(约200公升)。
“所有充公物总值约7万令吉,连同嫌犯被带回玻璃市港口海事执法机构码头,以进行调查。”
他透露,青年作案手法是驾驶不同车辆,到加油站添满汽油。
他说,该案件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文丶1985年渔业法令第8(a)条文以及1967年关税法令下调查。
他呼吁公众合作,若发现玻州海域发生任何走私丶海上犯罪案件或紧急状况,直接联系玻璃市港口海事执法机构行动中心04-9851072或04-9851162,或拨打紧急电话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