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簡
APP
主頁 > 今日北馬 > 檳島

雷爾

退出

販賣大馬卡被告辯護

文 文 文

為販賣大馬卡被告辯護 引爭議  雷爾宣布退出

(檳城26日訊)販賣大馬卡案今日過堂,日落洞國會議員律師宣布,不再為該案被告之一拿督黎振華,擔任辯護律師。

國民登記局官員及5男,早前因涉嫌偽造及販賣大馬卡、報生紙及護照給外籍人士,而被控上庭,是其中一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引起反對黨批評,還指其舉動印證,行動黨靠發放大馬卡,增加黨員的傳言。

雷爾。

他今日指出,他此案,是為避免不負責任的一方,利用他在此案的代表律師身分,來汙蔑行動黨及希盟政府,但他並不怕對他個人做出的恐嚇。

“有政黨質疑我,身為國會議員,卻在此案中擔任辯護律師。”

不過,認為,我國有三權分立的製度,同時沒有任何法令,阻止身為國會議員的他,為一名尚未被定罪的被告辯護,因此沒有任何利益衝突。


他說,他是在黎振華家屬委托下,本月18日出庭,擔任黎振華辯護律師,如今改為西瓦納登擔任。

此外,原本代表兩名被告的李建維律師,停止擔任羅展昌律師,改由哈巴星擔任,而李氏將繼續擔任葉清華的律師。

地庭法官諾莎哈及馬茲迪,今日駁回辯護律師們的反對,將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第26E條文的案件,移交檳城高庭。

辯護律師們認為,地庭有權限審理上述案件,不需移交高庭。

其他涉及刑事法典第466條文(偽造文件)及1990年國民登記條例第25(1)(i)條文的案件,則展延至10月3日,在地庭過堂。

此案主控官為尤賽尼阿米爾、莫哈末安裏、諾阿祖拉、法拉艾米、雅茲木斯達欽及沙菲克。

涉嫌偽造及販賣大馬卡、報生紙及護照給外籍人士案的6名男子,周四被帶到法庭,右為莫哈末法依祖。

新聞背景

  

國民登記局官員及5男涉嫌偽造及販賣大馬卡、報生紙及護照給外籍人士案中,6人共被控32項控狀。

其中34歲官員莫哈末法依祖,在11項條文下被控。

莫哈末法依祖被控的控狀,包括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第26E條文的2項控狀,刑事法典第466條文(偽造文件)的4項控狀及1990年國民登記條例第25(1)(i)條文的5項控狀。

4名被告在2007年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第26E條文及刑事法典466條文(與109條文同讀)下被控,拿督黎振華(56歲)被控5項控狀、羅展昌(34歲)4項控狀、錢冠才(36歲)6項控狀,及葉清華(44歲)4項控狀。

另外一名被告法依紮陳(66歲)則是在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第26E條文下,控2項控狀。
(人名皆譯音)

↓↓相關新聞↓↓

高興
高興
0
驚訝
驚訝
0
憤怒
憤怒
0
悲傷
悲傷
0
關懷
關懷
0

雷爾

退出

販賣大馬卡被告辯護

相關文章

擔任檳興都慈善基金會主席13年 拉馬沙米:所有重大決策集體決定

◤6州選舉◢ 指民行分裂種族禍首 雷爾要求警方查韓查

◤6州選舉◢ 回應雷爾“回巢論” 大衛馬瑟: 太遲了!

◤6州選舉◢ 雷爾喊話沙迪斯 大衛馬瑟“回巢” 會幫他們求情

沙努西“不曾讓華人行割禮”用詞粗俗 雷爾請全國女性團結政府成員報警

“雷爾不要馬來票印裔票”言論 雷爾要法烏茲道歉 否則法庭見

本网站将存储和使用您的 Cookie 数据,以改善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
同意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