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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大马卡被告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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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贩卖大马卡被告辩护 引争议  雷尔宣布退出

(槟城26日讯)贩卖大马卡案今日过堂,日落洞国会议员律师宣布,不再为该案被告之一拿督黎振华,担任辩护律师。

国民登记局官员及5男,早前因涉嫌伪造及贩卖大马卡、报生纸及护照给外籍人士,而被控上庭,是其中一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引起反对党批评,还指其举动印证,行动党靠发放大马卡,增加党员的传言。

雷尔。

他今日指出,他此案,是为避免不负责任的一方,利用他在此案的代表律师身分,来污蔑行动党及希盟政府,但他并不怕对他个人做出的恐吓。

“有政党质疑我,身为国会议员,却在此案中担任辩护律师。”

不过,认为,我国有三权分立的制度,同时没有任何法令,阻止身为国会议员的他,为一名尚未被定罪的被告辩护,因此没有任何利益冲突。


他说,他是在黎振华家属委托下,本月18日出庭,担任黎振华辩护律师,如今改为西瓦纳登担任。

此外,原本代表两名被告的李建维律师,停止担任罗展昌律师,改由哈巴星担任,而李氏将继续担任叶清华的律师。

地庭法官诺莎哈及马兹迪,今日驳回辩护律师们的反对,将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的案件,移交槟城高庭。

辩护律师们认为,地庭有权限审理上述案件,不需移交高庭。

其他涉及刑事法典第466条文(伪造文件)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i)条文的案件,则展延至10月3日,在地庭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尤赛尼阿米尔、莫哈末安里、诺阿祖拉、法拉艾米、雅兹木斯达钦及沙菲克。

涉嫌伪造及贩卖大马卡、报生纸及护照给外籍人士案的6名男子,周四被带到法庭,右为莫哈末法依祖。

新闻背景

  

国民登记局官员及5男涉嫌伪造及贩卖大马卡、报生纸及护照给外籍人士案中,6人共被控32项控状。

其中34岁官员莫哈末法依祖,在11项条文下被控。

莫哈末法依祖被控的控状,包括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的2项控状,刑事法典第466条文(伪造文件)的4项控状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i)条文的5项控状。

4名被告在2007年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及刑事法典466条文(与109条文同读)下被控,拿督黎振华(56岁)被控5项控状、罗展昌(34岁)4项控状、钱冠才(36岁)6项控状,及叶清华(44岁)4项控状。

另外一名被告法依扎陈(66岁)则是在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下,控2项控状。
(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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