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令可定期扣薪 古拉:需先修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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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令可定期扣薪 古拉:需先修法

    (槟城6日讯)人力资源部部长古拉指出,目前的确没有法律允许雇主直接扣除员工薪水,要落实国家高级教育基金局(PTPTN)定期扣薪制,必须先修法。

    他认同大马职工总会(MTUC)主席拿督阿都哈林的说法,即要落实定期扣薪制,前提是必须获得借贷者及雇主同意。

    “我们目前没有可以直接在源头(薪水)扣薪的这条法令,若要扣除PTPTN欠债者的薪水,就需要修改法令。”

    古拉今早出席劳工法论坛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槟州第2副首长拉马沙米、槟州人力资源委员会主席拿督阿吉星、半岛劳工部总监拿督莫哈末杰佛里,及槟州工业厅主席玛丽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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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业界代表都出席劳工法论坛。前左起玛丽雅妮、古拉、拉马沙米、阿吉星及莫哈末杰佛里。

    他强调,他是以律师身分回答上述问题,因为PTPTN事务并不在其部门范围,他不能越权发言。

    “现在国家面对财务问题,所以必须追讨欠PTPTN的债务。”

    国家高等教育基金局主席旺赛夫昨日宣布,该局将从明年1月起落实定期扣薪制(Potongan Gaji Berjadual,PGB),不过《马来邮报》报导,阿都哈林指,根据1955年雇用法令,要实行任何形式的扣薪制都必须征求雇员的同意。但PTPTN并没有相关法令,因此仅能遵照1955年雇用法令。

    另外,古拉指出,他希望政府给该部多些拨款,可委任更多工业庭,以在6个月至2年内解决劳资纠纷官司。

    至于在场有人提出希望可以在槟岛设立工业庭时,他指出,若州政府能提供建筑物,要该部修复老屋成工业庭是没问题的。

    盼内政部接纳建议 严捉“捞过界”外劳

    古拉希望,内政部明年能接纳人力资源部建议,严厉执法对付“捞过界”的外劳,严格限制外劳只能在准证批准的领域工作。

    他个人也反对外劳“捞过界”,虽然这问题不是其部门权限。

    “外劳延长居住问题是由内政部处理,内政部是以个案方式来处理。”

    古拉(左)指出,要落实PTPTN定期扣薪制,就需要先修法。

    他说,他曾就非法外劳问题与孟加拉大使讨论,问对方如何解决非法外劳问题,对方也不能回答。

    “我们不要外国把他们的‘垃圾’拿来我们国家,我们要好的人。韩国和日本在这方面就很成功”

    他是在周四(6日)劳工法论坛上,回应威省中小型企业公会主席黄兴隆指,外劳抢滩情况已经威胁到本地商家生意一事,如是回答。

    他说,该部也向印度取经,正探讨无现金社会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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