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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抢人女友案◢ 3被告不认罪 每人付9000保释金
(槟城19日讯)“被指抢人女友案”,3名巫裔被告今早被提控上庭,但皆不认罪,案展5月9日进行案件管理,每人缴付9000令吉保释金。
警方今日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武器致伤罪名),将3名被告带往浮罗山背法庭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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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面控时不认罪,主控官拉依斯副检察司,要求每人缴付9000令吉保释金,才获准保释外出。
因被告涉及殴打致伤3名青年,而殴打一人的保释金是3000令吉,因此每名被告需缴付9000令吉。
拉依斯说,此案将展至5月9日进行案件管理。
据了解,涉嫌围殴刺伤3名青年的主嫌犯有4人,另一人已逃逸,警方正在追查其下落。
此案于本月15日晚上10时,在槟城第二大桥底下发生。
疑因涉及桃色纠纷,20个打3个,3名青年遭围殴和刺伤,所幸伤势不严重。
西南县警区主任安峇拉甘日前指出,3名青年年龄介于19岁至26岁,来自峇六拜丶峇央峇鲁及公巴。青年头部丶手臂及肚子被殴伤及刺伤。
“根据调查,事发原因是其中一名伤者,被指抢了其中一名嫌犯的女友而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