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后巷需缴费 社进:PDC MBPP 需交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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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入后巷需缴费 社进:PDC MBPP 需交代

    (槟城27日讯)一道不达200米的后巷,凡要经过的车辆,都必须缴交2令吉(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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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秋泰路门牌36C(Monkey Cup Cafe)旁的巷口,设有一个自动遮拦,遮拦上贴有管理层的告示,指出“任何车辆都不被允许以这个泊车场为捷径,否则将会征收2令吉(过路费)。

    自动遮拦上贴有管理层的告示。

    该小巷原本可直接通往瑟维斯路,但在经过这个巷口后,前方的巷口另设有一个收费站,即表明车辆若要经过该小巷,就必须付费,而该小巷原本可通往多个出口,但所有的后巷路口,皆设有栏杆阻拦,避免车辆直接取道进入。

    社会主义前进阵线(社进)发起人郑雨周及蔡倡蔚今早召开记者会,揭发该事件,并希望槟州发展机构或槟岛市政厅,能给出合理的交代及解释。

    该地段为私人泊车场,告示牌上列明泊车收费。

    蔡倡蔚说,社进是在接获公众投报后,得知此事件,并对此事件不解,无法明白为何小巷也能被“私有化”。

    他指出,社进已向官方了解,获悉秋泰路一带的产业为槟州发展机构所有,为私有产业,由于这些店屋所处地段为单一业主产业,因此泊车场及后巷皆归“私有” ,业主有权关路。

    蔡倡蔚(左起)及郑雨周指出,该泊车场让车辆泊在后巷,同时也阻拦通往其他后巷的道路。

    “我们对此感到不解,因为根据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第4节‘去除障碍’法中,指出后巷不能有任何阻拦。”

    他说,既然法令有明文规定禁止阻拦后巷,那为何该处可设有自动遮拦?

    短短的小巷,却设有自动遮拦,避免车辆以该路为捷径。

    郑雨周说,这块土地在兴建店屋时,地主理应向地方政府呈图,确保一切符合相关建筑条例,如保留后巷作为安全出入口,以策民众安全。

    他说,在店屋兴建完成后,地主应该将后巷交给地方政府管理,而非占为己有。

    车辆直接停靠在小巷旁,而瑟维斯路的路口也设有一个收费站。

    他强调,社进并非反对私有化泊车场,而是认为后巷作为安全出入口,不应加以限制,阻拦公众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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