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虚报9万令吉办活动 合作社组织玻州前主席被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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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虚报9万令吉办活动 合作社组织玻州前主席被控

    (加央20日讯)大马合作社组织(ANGKASA)玻州前主席涉嫌虚报9万令吉,昨日在加央地庭面对3项控状不认罪,或者以1万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定在9月2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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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依斯迈(69岁)被控在2018年8月8日,在雪兰莪布城大马合作社组织向财务部的一名财务官,以假单据虚假索取3万令吉,以作为主办涉及2500人,在敏冬、英特拉加央岸、卡秧、玻璃市港口及仙那举行的激励课程及宴会,及200名乐龄人士及残疾人士的礼篮费,但并没有相关活动及服务,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提交虚假申索),并可在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刑。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在同样时间、地点,向相同财务官,利用假单据虚假索取3万令吉,作为主办涉及2000人,在桑丹、柏斯里及知知丁宜举行的激励课程及宴会,及400名乐龄人士及残疾人士的礼篮费,其实并没有相关活动及服务,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提交虚假申索),并可在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刑。

    第三控状指出,被告在同样时间和地点,向同一名财务官,利用假单据虚假索取3万令吉作为主办涉及1500人,在新路、瓜山芝及十字港举行的激励课程及宴会,及600名乐龄人士及残疾人士的礼篮费,其实并没有相关活动及服务,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提交虚假申索),并可在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监禁不超过20年,和罚款不超过贿金的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此案的反贪会主控官是陈秀萍副检察司。

    被告的辩护律师法婷哈雅蒂向地庭法官求情时指出,被告目前售卖椰浆饭,每日收入约40令吉,也患有高血压。

    加央第二地庭法官爱奴莎琳允准被告以1万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9月2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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