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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扬邦: 漫画馆所在地数码城 “火箭党员是股东之一”
(槟城8日讯)马青副组织秘书陈扬邦指出,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SSM)资料,光大数码城( ICT Digital Mall @KOMTAR)股东梁美明是行动党党员,也曾是霹雳州和丰也廊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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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州政府资助的亚洲漫画文化馆,则位于光大数码城内。因此,他再次促请州政府,立即停止为漫画馆支付租金,并追讨之前为其支付所有租金。
他今日在槟州马华总部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漫画馆属私人企业,并非免费入场收藏馆,根据网上资料,入门票分别为15令吉和20令吉,州政府是什麽条件下协助营利机构,支付每年高达41万3940令吉租金?”
他认为,如觉得漫画馆可为槟城带来无数游客,就该要求光大数码城豁免租金,因可带来无限商机。
他也促请槟州首长曹观友与旅游委员会主席杨顺兴交代,州政府有何理由每年为漫画馆交付租金,否则对所有槟城旅游业者非常不公平。
槟州马青团长林瑞木强调,州政府应重新检讨资助漫画馆的必要性。
“如州政府有心振兴光大,那麽多商家默默付出努力,州政府是否有一视同仁,给其他商家租金或协助?”
另一方面,本报联络上梁美明时,她不愿针对此课题作出回应。
出席者尚有党部发言人黄德亮、马华志工团团长马浚杰、秘书曾伟仁、中小型企业副主任邱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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