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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地段非法堆垃圾 地主被判罚1万
(双溪大年15日讯)在甘榜克孟蒙私人地段上允许囤积各种废料,地主被判罚款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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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被告依萨阿旺仄苏被控在2019年7月28日,在位于西塘基里克孟蒙一个私人地段上,允许他人囤积各种废料,包括管控的工业、商业和建筑废料,因此违反了2019年固体废料和公共卫生法令第71(1)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1万至10万令吉监禁,或监禁不少过6个月或最多5年。
双溪大年第二地庭法官阿兹曼今日向被告下判罚款1万令吉,若无从缴付则监禁3个月取代。
儘管如此,被告已缴付罚款。
该案件分别由房地部的丽娜哈妮妮副检察司和固体废料管理机构的依克隆处理。
前SP环保先锋主席王国慧,在去年7月27日,带领媒体到甘榜克孟蒙视察一个非法垃圾土埋场,而该垃圾场就与姆拉河毗邻。
此前报导,该地段已被用作垃圾土埋场逾10年,地段上堆满各式各类的垃圾,也包括洋垃圾。
前吉打州地方政府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国耀也在去年7月28日,与双溪大年市议会和固体废料管理机构官员到现场视察,并查封该面积1.4公顷的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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