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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 2.0◢ 農曆新年SOP惹民怨 抽樣訪8人僅1人認同

(檳城丶大山腳丶雙溪大年6日訊)8名受訪者中,隻有1人認同政府製定的新年防疫標準作業程序(SOP)。

針對中央政府宣布的更新版新年SOP,本報特在檳島丶大山腳及雙溪大年抽樣訪問8人,結果,在8人中,7人都無法接受中央政府製定的新年SOP,更有數人直指,只能同屋家人吃團圓飯的SOP引起民怨,主要原因是雙重標準。

至於唯一的認同者,則認為團圓飯是在大家取下口罩吃飯進行,病毒傳染的風險較高,所以禁止非同一家庭的成員一起吃飯,有其理由存在。

聽聽民眾怎麽說

孫長平(36歲,實驗室主任)

我認為,政府製定的防疫標準作業程序(SOP)並沒有不好,畢竟團圓飯是大家取下口罩吃飯,病毒傳染的風險較高,所以禁止非同一家庭的成員一起吃飯,是有其理由存在的。

若以傳染風險概率看來,民眾在逛夜市時,至少是有戴上口罩,保持人身距離,風險相較來得低一些,所以我對政府頒布的SOP並沒有不滿。

我今年隻會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吃團圓飯,不會去拜年,也不會回父母家。

孫長平

郭禮欣(40歲,書記)

我覺得政府製定的SOP很可笑,我想可能是製定的相關人員,並不理解華人吃團圓飯的習俗。

對於團圓飯一事我不太理解,像我個人平時都會回父母家吃飯,因為父母家與我家隻相隔一條街,但除夕當天,反而受限不準許一起吃,讓我覺得很不解。

郭禮欣

陳星來(40歲,烘焙師)

在更新版的農曆新年標準作業程序中,移除“不能超過20人”限製,並沒有任何意義,畢竟同樣隻允許同一屋簷下的一家人吃團圓飯,試問有哪個華裔家庭,會有超過20人住在一起?

不能跨州跨縣這點可以理解,畢竟要遵守行動管製令,但如果同一個住宅花園或隔壁住宅花園,應該允許同慶及吃團圓飯。

至於禁止到宗教場所參與宗教活動,政府不應該一國兩製。

陳星來

龍仕勇(餐廳業者)
政府可以有條件的,允許來自同一個州的直係親屬吃團圓飯,相信人們會遵守SOP。至於非直係親屬,或住在外州的,在這個關鍵時刻,不相聚是好事,才能有效控制疫情。

針對到宗教場所膜拜,個人認為這是次要的事,不開放也不要緊,畢竟隻要誠心,在家也可以拜拜,不去宗教場所人擠人反而是好事。

龍仕勇

陳愛麗(56歲,網絡微商)
 
我“舉手舉腳”也反對,農曆新年只能同屋家人吃團圓飯這個SOP。若是國外的親人不能回來,那可以接受,但為何本地的親人都不能一起吃團圓飯?

自家人都懂得謹慎和自我規律防疫,難道我們會把病毒帶回家危害自己的家人嗎?

不隻是華人,各族的新年都要和家人親人一起吃飯的,一年才一次,為何要禁止不同屋的家人吃團圓飯?夜市可以開,團圓飯不能吃,這是什麽邏輯?

陳愛麗

陳美嬌(48歲,工廠員工)

我認為,農曆新年只能同屋家人吃團圓飯的SOP,會引起怨聲四起,是因為政府雙重標準。

政府一邊廂允許不同宗教的可以多人進入宗教場地,那邊廂禁止農曆新年不同屋簷的親人不能一起吃團團飯,試問如何服眾?

還有就是邏輯的問題,夜市丶超市都允許開放,這麽多陌生人有機會接觸,但自家人卻不可以?再說,這兩者哪個風險會更高?

陳美嬌

黃慶溢(35歲,公司董事經理)

我認為中央政府製定的新年標準作業程序,存在雙重標準,不了解華人文化及團圓飯的定義。

政府允許人民在10公裏內移動,卻不允許住在臨近的家人及親戚一同吃團圓飯;不同宗教場合方面,卻又有不一樣的條例。

防疫意識固然重要,但不希望出現雙重標準,目前還未到最後的關頭,希望當局做出修改。

黃慶溢

李衍廷(52歲,保險從業員)

我個人並不認同政府製定的新年標準作業程序。

平時都到父母家吃飯,但新年卻不能過去吃飯,還是屬於犯法的行為,覺得很奇怪。

家庭成員才多少人,但不能一起吃團圓飯,反而夜市可以開也容納較多人,夜市的傳播鏈更強。

我覺得,身為領導者在製定標準作業程序時,必須多方面考慮。

李衍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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