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怕被罚款和被骂,报假案!
去年至今年2月东北县警方共调查了51宗抢劫案投报,但当中有高达31宗是报假案,80%报假案的理由是避免重办大马卡被罚款。
其余原因则是报案者因已花掉父母、亲戚或雇主所委托用在其他用途的钱财,为避免责骂而报假案。
东北县警区主任苏菲安今午发文告时,这么指出。
他说,警方于2020年共针对所接获的27宗抢劫案投报,及今年截至2月的其中24宗抢劫案,展开调查工作。
“投报者多数是指在路边被打劫或掠夺,而导致金钱、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失窃。”
他说,但经警方调查后,发现2020年的抢劫投报中,有16宗是报假案,今年则有15宗,有关事主其实并没被打劫。
他指出,根据调查,占80%报假案的理由,是为避免因遗失身分证后,到国民登记局重办大马卡时被罚款。
苏菲安劝告民众不要虚报案件,任何人被发现蓄意报假案,可在刑事法典第182(提供虚假情报)条文下被控。
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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