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警在1月识破4宗报假案 吉警长:罪成者或面对坐牢6个月
(亚罗士打6日讯) 勿为个人疏忽和过失,为避债和失信等,而报假案以掩饰罪行,否则被警方识破提控,罪成者可被判坐牢6个月,或罚款2000令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吉州总警长拿督菲索尔警告民众勿报假案,尤其是青少年或学生,否则自毁前途。
他说,报假案数据出现增加情况,去年共有22宗,今年1月就有4宗。
菲索尔今日主持警队常月集会后,在记者会说,警方一旦识破报假案行为,将把涉嫌者提控上庭。
“去年有18名嫌犯在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提供假情报)下被控上庭,罪成可被判监禁6个月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报假案者多数是因个人疏忽,弄丢了个人重要证件丶 失信挪用了公司或盗用他人的财物丶拒绝偿还债务或家庭问题等因素,企图以报假案来逃过罪行。
他说,涉案者向警方报假案时,一般都会谎称遇劫丶遭偷窃丶勒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