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提醒总检察长 他是由国家元首依宪法委任
(槟城26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提醒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应谨记自己是根据联邦宪法由国家元首所任命,因此,不应发表“贬低”元首权力的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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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依德鲁斯发表,国家元首除了听取内阁的建议外并无其他权力言论,竟然已站在首相同一边,无视国家元首在马来统治者的支持下,所发出的王室御令,即尽快召开国会。
林冠英也是峇眼区国会议员,他今日发文告说,依德鲁斯不应装成他在维护法律,以政府首席法律官身分向国家元首公开谏言。
“这史无前例的举措是极不恰当和不负责任的。依德鲁斯的观点在法律上受到其他法学家的质疑,为何他要在这时候公开这些观点?”
他说, 当国家元首去年拒绝首相慕尤丁和内阁,第一次提出的紧急状态要求时,依德鲁斯并没有公开指出国家元首应听取内阁建议。
“国盟政府的失败,使得国家元首史无前例召见各党党魁,包括反对党领袖以进行磋商。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已明确表示应尽快重开国会,以讨论屡创纪录的新冠确诊和死亡病例丶经济衰退以及在紧急权力下颁发的各项紧急条例。”
他促请国盟政府,不要集结全政府的力量来反对国家元首谕令,以及不要认为召开国会与否是属於内阁特权,国家元首无权召开国会。
“这种政治鲁莽将引发宪政危机,也是正面临多重危机的马来西亚所承受不起的。国盟必须遵从国家元首丶马来统治者和人民的要求,尽快召开国会,且不会在8月1日後延长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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