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联邦律师认3涉贪罪 罚款13万 监禁1天
(北海5日讯)涉嫌同意收取商人70万令吉款项,高级联邦律师今日被吉打反贪会提控上庭,并对3项控状,俯首认罪;法官宣判被告需缴付13万令吉罚款,以及监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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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岁的被告林家仪(译音),今天在北海反贪污特别法庭面控。
被告在首控状被罚款5万令吉,次控状及第3控状各被罚款4万令吉。每项控状各监禁1天,刑期同步执行。被告在认罪后,已缴清所有罚款,并被押往爪夷监狱服刑。
首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3月8日,傍晚约7时,在槟岛葛尼百丽宫一间家庭式卡拉OK中心的厢房内,身为一名在槟州检察署办公室任职的法律局高官,深知槟州副检察司正在对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的陈英隆(译音)进行提控调查,却同意收取一名男子给予的50万令吉款项。
次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5月18日,中午约12时43分,在吉打反贪会办公室,身为一名槟州法律局高官,在上述事件同意收取上述男子给予的10万令吉款项。
第3项控状则指被告于2020年6月1日,中午约12时19分,在槟岛武吉占姆一间酒店,身为一名槟州法律局高官,在上述事件同意收取上述男子给予的10万令吉款项。
被告面对的3项控状,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被告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此案由慕再尼副检察司主控。被告律师为德瓦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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