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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议会◢ 槟副首长:敦林苍祐华小 再获供5.16亩地建校
(大山脚6日讯)计划在阿尔玛地区兴建的敦林苍祐华小,除了获得一家发展商提供4英亩地段建校,同时再获另一家发展商,提供5.16英亩地供该校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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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说,这两家发展商目前都处在转换发展蓝图阶段,随后将进行土地所有权转移给州政府,而州政府将会决定该校的地址。
拉马沙米在第14届第4季第1次立法会议上,针对马章武莫区州议员李凯伦书面提问阿尔玛地区敦林苍祐华小的建校进展时,这麽说。
他指出,根据发展商所提供4英亩的地段,该地点座落在阿尔玛区,且具策略性位置,因靠近邻近4所学生人数就读人数较多的华小。
他说,一般而言,在每项用于学校建校发展用途地段的发展计划上,槟州卫生局必须提出申请宪报有关地段用于建校,而该地段就会受到联邦土地委员会管控。
“若没有通过宪报程序,有关地段便是保留为政府地,并且在规划许可蓝图上,留有作为学校保留地用途的记录。”
他说,无论如何,槟州政府并没有任何有关学校保留地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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