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局突击2商业单位 充公14万卡拉OK器材
(大山脚23日讯)槟州贸消局拉队突击2间商业单位,展开侵犯版权取缔行动,充公总值14万令吉的2组卡拉OK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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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今日发文告说,该局是在接获版权投诉后,昨午4时与马来西亚唱片工业公会(RIM)的代表,兵分两路前往柔府工业路和Icon City路的2间商业单位,展开取缔行动。

“2间商业单位内被查获拥有翻版的卡拉OK系统,并作为商业用途,因此贸消局充公了2组卡拉OK系统器材,包括2个扩音器、2架电视机、4架扬声器及6支麦克风,总值14万令吉。”
该局援引1987年版权法令,调查此案。罪成者,针对每样违反版权物品,可被判罚款至少2000令吉及不超过2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重犯者,则可针对每样违反版权物品,被判罚款至少4000令吉及不超过4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该局提醒公众,任何将版权受保护物品用于商业用途的人士,应获得版权者的同意及批准,违者将受严厉对付。
公众可以通过热线向该局投诉:04-3840245、03-88826088、03-88826245、浏览网站https://eaduan.kpdnhep.gov.my、热线中心1 800 886 800、电邮[email protected]或WhatsApp至019-2794317,或亲临全国73间该局办公室进行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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