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马头条】 见执法人员来 藏烟丢烟已来不及
(槟城23日讯)把香烟藏腋下丶丢地上,都没用,卫生局执法人员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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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今日针对禁烟区吸烟丶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展开取缔行动。
其中,一名在罗弄古力小贩中心吸烟的烟民,看到卫生局官员抵达时,马上将香烟藏在腋下。
摄影:纪允贤
不过,官员早已识破,并要对方把香烟交出来。烟民见无法隐瞒,只好乖乖交出香烟。
有关烟民,也接到250令吉的罚单。
此外,霹雳冷一小贩中心,也有一名小贩,在见到官员前来时,急忙将手中的香烟丢下,但依然遭取缔,接罚单。
官员取缔时,询问有关小贩是否抽烟,而对方也承认,确实抽烟。
官员受询时告知,无论是将香烟丢掉或藏起,只要官员见证到,就可取缔。
“因此,我们必须至少2人一起行动,有人作证烟民吸烟。”
同时,卫生局官员也在附近一家食肆,取缔一名吸着烟打包饮料的公众,及在日落洞巴刹附近小贩中心内,取缔到一名烟民。
另外,卫生局也在登嘉楼路一家小贩中心,取缔一名未扫描MySejahtera的食客。
有关食客,因此遭罚款1000令吉。
今日参与取缔行动的,共有168人,分成上午及下午两轮,每轮有84人,分成5组,到不同地方取缔。
3个月千张罚单
槟州卫生局副主任(公共卫生)拿汀阿兹莎说,今年截至3月20日,卫生局共开出996张罚单,给在禁烟区吸烟的民众。
她于周三(23日)主持取缔行动挥旗礼后,这麽说。
她说,当中,在食肆吸烟的罚单,占558张;其次,则是在购物中心吸烟的罚单,占261张,接下来是在飞机场,有122张。
“卫生局也在娱乐场所丶戏院,开出39张吸烟罚单;公共交通上或公交站上,有6张。”
她坦言,似乎还有民众,不遵守条规及不明白,二手烟所带来的伤害。
她也提到,整体上,卫生局在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32B条文下,开出1182张罚单。
“当中996张是在禁烟区吸烟,其它则包括未成年吸烟丶没有展示禁烟标志丶散卖香烟等。”
敢敢要求旁人别吸烟
阿兹莎也呼吁公众,若旁人吸烟,可毫不犹豫地要求对方,别吸。
“比如你是孕妇,若旁人吸烟,可要求对方不要吸,因为这不仅对孕妇,也对胎儿不好。”
她也说,若一名公众有哮喘疾病,也可在旁人吸烟时,要求对方别吸,或到其它地方吸。
她认为,倘若许多民众有觉醒意识,会要求烟民别吸烟,相信久而久之,烟民也会不好意思在公众场所吸烟。
烟草管制条例下 开19罚单
卫生局周三(23日)上午取缔行动中,共在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下,开出19张罚单,共5500令吉,同时也充公价值127令吉的香烟。
根据卫生局提供的数据,该局也在《1988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342条文下,开出6张罚单,共6000令吉。
在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下,相关罚单无法获得折扣。
同时,卫生局也在食物法令下,开出5300令吉的罚单,充公价值401令吉40仙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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