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23日訊)檳州貿消局拉隊突擊2間商業單位,展開侵犯版權取締行動,充公總值14萬令吉的2組卡拉OK器材。
該局今日發文告說,該局是在接獲版權投訴後,昨午4時與馬來西亞唱片工業公會(RIM)的代表,兵分兩路前往柔府工業路和Icon City路的2間商業單位,展開取締行動。

“2間商業單位內被查獲擁有翻版的卡拉OK係統,並作為商業用途,因此貿消局充公了2組卡拉OK係統器材,包括2個擴音器、2架電視機、4架揚聲器及6支麥克風,總值14萬令吉。”
該局援引1987年版權法令,調查此案。罪成者,針對每樣違反版權物品,可被判罰款至少2000令吉及不超過2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重犯者,則可針對每樣違反版權物品,被判罰款至少4000令吉及不超過4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該局提醒公眾,任何將版權受保護物品用於商業用途的人士,應獲得版權者的同意及批準,違者將受嚴厲對付。
公眾可以通過熱線向該局投訴:04-3840245、03-88826088、03-88826245、瀏覽網站https://eaduan.kpdnhep.gov.my、熱線中心1 800 886 800、電郵e-aduan@kpdnhep.gov.my或WhatsApp至019-2794317,或親臨全國73間該局辦公室進行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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