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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载25头公羊 六旬男认罪罚5000
(大山脚7日讯)一名六旬男子在未持有兽医局出入运送准证下,非法运载25头生公羊,今日被控上庭时认罪,被判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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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岁的印裔被告苏马孙达仁是一名牛羊养殖业者,他今早在兽医局人员带领下,在大山脚法庭面控。
(拍摄:陈明坚)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3月2日下午5时40分左右,在没有获得槟州兽医局主任或任何兽医执法当局的批准文件下,使用罗厘在马章武莫路路旁搬运25头活公羊。
此举抵触2003年槟州口蹄症管制区4(1)(a)指令,并可在1953年动物法令36(1)(c)(i)条文下同读,同时可在36(7)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认罪,并对自己违规一事道歉求情,也指本身经养牛羊养殖业已45年。
此案推事为莫哈末哈利夫,兽医局主控官为罗兹曼副检察司。
莫哈末哈利夫宣判被告罚款5000令吉,25头生羊销售所获的7500令吉被没收,同时,早前被兽医局充公的相关罗厘,也归还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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