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峰時段 收費調漲超過一倍多 檳消協促管控 Grab電召車車費
(檳城27日訊)檳消費人協會接獲一名上年紀婦女的投訴,指控之前9令吉的車費,現在竟調漲至22令吉,且是在非交通高峰時段。
該消協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促請交通部,立刻采取行動,設定一個對顧客和駕駛員,都合理的頂價來控制電召車的收費。

“消費者對最近Grab收費飆高感到無奈和負擔沉重,但交通部長的保留不管製電召車收費的說法,令人費解。”
他今日文告說,電召車對沒有私人交通工具的人而言,是種必需服務,雖說有價格更為廉宜的公共交通,但相對而言較為不便,比如需要長時間等候丶距離遙遠丶無法保持社交距離等。
他說,Grab以駕駛員減少為由,實施價格波動製度,並不合理。
“當局說Grab不是壟斷公司,因為還有其他21家電召車公司在營運,但事實上,消費者難以召到Grab以外的其他公司的車。”
他指出,電召車服務是允許漲價不超過基本搭車費的200%,而且當局說過他們需要“很強的證據”才采取行動,然而Grab車費漲400%的事情,已在媒體中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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