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38岁华裔男子持巴冷刀砍伤19岁巫裔青年,他今日被控持械伤人不认罪,获允准以5000令吉保释,案展9月22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王荣福(译音)被控于本月14日(周日)凌晨1时10分,在东北县内的州回教堂路路边,手持一把巴冷刀砍伤19岁的巫裔男子莫哈末丹尼尔。
被告今早被押上乔治市地庭面对首控,他是在刑事法典第326(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条文下被控,他不认罪。
(拍摄:陈紫凌)
在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另可加罚款或鞭笞。
此案的主控官是莫哈末沙利查尔副检察司,被告则无律师代表。
主控官要求被告不可保释,被告向法官莫哈末卡立求情,指他单身未婚,需要照顾家中患有肾病的双亲,请求获得保释。
法官最终宣布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但条件是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不可骚扰伤者。
此案定于9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