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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园斗母宫 终获土地拥有权!
(槟城5日讯)槟州社会发展及非伊斯兰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章瑛,趁九皇大帝千秋宝诞,成功为高峰园斗母宫解决2009年延续至今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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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珍珠快讯》报导,她日前召开记者会时说,自2009年,该宫从发展商处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却没有土地拥有权,因此,理事们就此问题,多次向政府申请土地拥有权。
“但发展商将公司多次易主,申请手续涉及多方,事情变得复杂,加上发展商策划土地时,是与前朝州政府签合约,合约上,发展商不需给出土地拥有权。”
她说,希盟2009年执政槟州后,发展商策划土地时,需保留一些非伊斯兰宗教地,作为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用途,并在完成发展後,把宗教地交给州政府,再由州政府分发给有需要团体。
“若发展商无法提供宗教地,则需缴交与土地相等价格数目予州政府,作为非伊斯兰宗教场地发展基金。”
她说,这一年内,她通过7次与各部门丶该宫理事会议,了解并协调这问题。期间,相关部门需调取26年前文件来做佐证,且很多应由发展商提供文件,也因时间久远和更换管理层无法考究。
出席者尚有槟州旅游与创意经济委员会主席兼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丶该宫署理主席杨桦堡丶总务林健达丶副总务潘明吉丶副主席陈咏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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