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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JPJ展开“安全带行动” 43人接罚单
(槟城7日讯)槟州陆路交通局昨日在威省诗布朗再也,展开“安全带行动”,并对未系上安全带的司机,开出43张交通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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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陆路交通局今日发文告,执法行动是根据1978年车辆(安全带)第4条文进行,主要针对驾驶时未系安全带的罪行。
“研究显示,安全带的作用是防止车祸发生时,司机会撞到汽车的仪表板或挡风玻璃,或被甩出车外,或撞到安全气囊,继而导致死亡或重伤。”
文告说,若一辆汽车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行驶,并撞到一个静止的物体,汽车会停下来,但乘客仍然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向同一方向移动,这就是所谓的“惯性”,直到有外力使它停止。
该局促请司机及公路使用者,在驾驶时需遵守道路条规,并系好安全带,以降低严重伤害及生命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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