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簡
APP
主頁 > 今日北馬 > 威省

華裔男子

債務糾紛

禁錮

汙點證人

文 文 文

因債務糾紛 涉禁錮蓄意傷人 2男被控不認罪 1男轉汙點證人

(大山腳28日訊)3名,涉嫌非法及蓄意傷人被警方逮捕落網,其中2人今日被押上大山腳推事庭面控時不認罪,另一男子則轉當

推事哈利特諭令,面對3項控狀的被告王裕洋(26歲)必須繳付1萬5000令吉保釋金,及以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面對2項控狀的被告陳俊賢(22歲),則必須繳付1萬令吉保釋金及以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擇定此案案展2023年2月28日過堂。(人名皆譯音)

拍攝:羅健傑


2名男子被帶上法庭面控,面對攝影記者的鏡頭時低頭閃避。
其中一名轉當汙點證人的男子,被警方帶上法庭。

2名被告連同轉當的男子,今早一同被警方銬上手銬,押上大山腳推事庭。

2人共同面對的首項控狀指,於今年12月20日下午約3時在檳州威中縣詩布朗再也,蓄意並致傷駱忠耀(譯音),觸犯刑事法典第323(蓄意傷人)條文,並可在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1年,或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2人共同面對的第二項控狀指,於12月20日下午約3時在檳州威中詩布朗再也一帶,非法駱忠耀(譯音),觸犯刑事法典第365(非法)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及被罰款。

至於王裕洋的第3項控狀指,他於12月20日下午約4時,在檳州威中縣詩布朗再也以勒索為目的為駱忠耀(譯音)帶來恐懼及威脅致傷,觸犯刑事法典第385(勒索)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或鞭打,或任何之中的兩種刑罰。

通譯員宣讀控狀後,2名被告皆否認所有控罪;2名被告的辯護律師是馮俊傑,此案主控官為娜迪雅副檢察司。

↓↓相關新聞↓↓

債務糾紛蓄意傷人 2男被控不認罪 1男轉">

高興
高興
2
驚訝
驚訝
1
憤怒
憤怒
3
悲傷
悲傷
0
關懷
關懷
0

華裔男子

債務糾紛

禁錮

汙點證人

相關文章

3華裔男子咖啡店外肢體衝突 椅子 刀子互相攻擊

2年來爽爽就踢鄰居大門 擾民華男原來患精神病

漁商去年險被擄走 今報案接死亡恐嚇

墜樓擊中遮篷保命 華青被送院搶救

細針刺指縫 水管打女受害者 檳總警長也看不過眼!

開車上檳城大橋跳海 華男生死未卜

本网站将存储和使用您的 Cookie 数据,以改善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
同意
mywheels
人氣瀏覽
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