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0日訊)14名男子今日被控偷竊馬電訊電纜與銷毀贓物,其中11人被控2項罪名,他們皆不認罪,獲準以3500令吉保釋,另外3人被控銷毀贓物,獲準以1500令吉保釋。
11名被告被控於今年1月10日淩晨5時,在丹絨武雅花園紅綠燈處偷竊電纜,抵觸刑事法典第379條文(偷竊),可在相同法令第34條文下定罪。
(攝影:紀允賢)
另外,他們還涉嫌於本月5日與7日,清晨約6時30分在吉打雙溪大年,夥同另外3名嫌犯銷毀作為贓物的馬電訊電纜,抵觸刑事法典第414條文(非法接收或私藏賊贓),可在相同法令第34條文下治罪。


被告代表律師向法官求情時說,14名嫌犯收入不高,多數人又需要贍養妻兒與病重父母,因此要求法官將原定7000令吉保釋金減至最低數額。
法官瑪諾瑪妮隨後批準14名被告保外,但11人必須繳付3500令吉保釋金,而另3人則需繳付1500令吉保釋金,案件定於5月15日過堂。
新聞背景
檳州警方是於今年1月10日搗破偷電纜集團,而其中1名嫌犯為馬電訊分包商。
他是帶著一群員工偷電纜,其中11人在“工作”時,因無法出示有效證件,當場被捕。
根據警方,嫌犯偷取電纜後,會運送到雙溪大年及瓜拉吉底進行燃燒,以獲取電纜裏的金屬。
警方在檳吉兩地逮捕嫌犯,隨著瓦解偷電纜集團,解決了27宗偷電纜案件,包括檳州17宗和吉打10宗,損失總額91萬448令吉。
偷電纜集團14人,每人皆有2至12項毒品和犯罪前科,警方也起回65條列明“馬電訊”的電纜,充公各類電纜工程工具和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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