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青少年 包括13岁少女 被控在夜店拥毒 皆不认罪
(槟城15日讯)13名青少年,包括13岁未成年少女,因在夜店消遣被发现持有克他命,今早在拥毒罪名下面控,他们皆不认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推事批准被告缴付所指定保释金及各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此案定于5月24日过堂。
其中5名被告以2500令吉保释外出、另4名被告允许以2000令吉获保释,而4名未成年被告则以1000令吉,获准保释。
(拍摄:陈紫凌)
13名被告分别是默文麦克黄(47岁)、蔡金龙(18岁)、赵振阳(20岁)、许翔凯(27岁)、张华利(19岁)、杨添祥(35岁)、钟碧翠(37岁)、王秋盈(20岁)及郭思芝(39岁),另4名被告是年龄介于13岁至17岁的未成年少年少女。 (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上述被告被控于周日(12日)凌晨3时45分,在浮罗池滑一间娱乐中心内,拥有1.87公克的克他命毒品。
被告们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拥毒)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任何人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
副检察司努纳吉哈杜要求每名被告,需交付4000令吉才可保释外出,但1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以所有被告收入低,也不稳定为由,要求仅交付最低保释金。
地庭推事R.玛诺玛妮批准,其中5名被告以2500令吉保释外出,他们分别是默文麦克黄、许翔凯、杨添祥、钟碧翠及郭思芝。
其中4名被告则以2000令吉保释,他们分别是蔡金龙、赵振阳、张华利及王秋盈。
另4名未成年被告,则获准以1000令吉保外,全部被告都需有担保人担保。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