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阻水源继续被污染 槟消协:需比罚款监禁更严厉惩罚
(槟城14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认为,虽然政府要修改《2006年水务业法令》,但是要阻止水源发生污染,则需要比加重罚款和加长监禁更加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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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今日文告说,槟消协要求政府把因生产活动而破坏环境的违法工厂,永久关掉和取消公司的执照。
“除此之外,还要禁止工厂在靠近河流或任何水源的地方运作。政府也应该确保有足够的和有能力的人员来执法。”
他指出,虽然天然资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部,要修改《2006年水务业法令》,但是从不断发生我国河流及湖水污染事件来看,修订建议还是不足以阻止不断发生的水污染事件。
他举例,猪粪被排入双溪南眉(Sg Rambai)和丹绒士拔(Tanjung Sepat)河,河水被污染成黑色的污泥、肯逸湖地区滥伐木材,造成湖水浑浊、彭亨蓝湖(Tasik Biru Ibam)地区滥采矿,造成湖水混浊、雪州峇玲珑一些工厂违法把污水排入双溪卡布尔(Sg Kabul)河、在新山一些人把日常的生活垃圾丢进河里和湖里、珍尼湖作因为滥采矿、滥伐木,以及把森林开发为油棕园,造成该湖和周围的动植物遭受严重的破坏。
不过,他说,目前的10万令吉罚款、或1年监禁、或两者兼施,是不足以起儆戒作用。修订法案将采用最高罚款1000万令吉、或监禁15年、或两者兼施,是更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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