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印裔女会计文员将逾7万令吉的公司支票,前后汇入不同的银行户头,供本身使用。她今早被控8项失信罪时皆不认罪,法官允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
38岁的被告珍娜于2020年被捕,今日首控上乔治市地庭。
控状显示,曾在乔治市马吉街一间印裔服饰店任职会计文员的被告,于2015年起至2019年期间,将属公司的8张支票,前后8次汇入到不同银行户头,作为本身使用。
(拍摄:陈紫凌)
支票最低金额从6391令吉起,最高则是1万1128令吉,涉失信公司总额约7万令吉。
被告所面对的8项控罪,抵触刑事法典408条文。而每项408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但不超过14年及鞭笞,也可另加罚款。

被告听完所有控状后,皆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主控官林锦洪副检察司建议法官莫哈末卡立,每项控状的保释金5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同时被告须交出护照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审结。
被告的3名代表律师分别是峇迪本、沙温及丹希尔,向法官求情,指被告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其丈夫为失智症病人,已丧失工作能力。
峇迪本说,被告于2020年被捕后,获警方给予保释,但过去这段期间,不时被警方传召到警局录供,且每次一待就半天过去。
“被告一直配合警方调查,希望法庭允准被告以较低额的保释金保外。”
经考量,法官莫哈末卡立最终允准面对8控状的被告,只需以6000令吉保释金,2名担保人,并交出护照由法庭扣押,即可保外。
此案展7月4日过堂,以提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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