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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华男被控非法放贷 不认罪 5万保释外出
(槟城8日讯)38岁华裔男子涉嫌进行非法放贷活动,今日被控上庭时不认罪,获允准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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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华裔男子是于今早,在乔治市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李劲伦(译音)于2021年5月期间,在乔治市二条路无牌经营借贷生意,并借钱给41岁的罗爱玲(译音),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并可在同一条文下被定罪。
拍摄:陈紫凌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不少于25万令吉,或不超过1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表示不认罪,主控官周琪薇(译音)要求法官马兹迪拒绝保释申请。
而被告代表律师海鲁求情说,其当事人身为大马公民,并没有潜逃的风险,他要求法庭准许保释。
法官马兹迪最终允准被告以5万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外出,但每月必须到警局报到。
马兹迪也要求被告必须交出护照,同时不可骚扰投报者,否则立刻撤销保释令。
此案展至7月11日过堂,以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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