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动物爱护者:拍下虐待证据 但也要拯救
(槟城23日讯)动物保护者提醒民众,拍照或视频让虐待动物者被判刑固然重要,但拯救生命更重要!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槟城拯救流浪狗联盟(SOS)创办人兼前会员岑爱林提醒民众,若发现动物被虐待时,拍下肇事者施虐的照片或视频固然重要,但当下阻止施虐者的行为,让动物得救,更是重要。
“如果不懂得该怎么做,或者害怕,也可联系警方,以及动物保护协会,以便可采取进一步行动。”
她今午连同多名爱护动物人士召开记者会时,这么指出。
岑爱林说,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条文旨在保护动物,动物施虐者罪成将会面对罚款最低2万令吉或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不过,她也透露目前兽医局人手严重不足的问题,可能导致执法行动不严。
“政府应该增加拨款,让兽医局应聘请更多兼职人员,培训更多员工及义工,确保24小时都有人可采取行动,毕竟施虐者不会只是在办公时间干案。”
岑爱林也希望当局能安装更多电眼,尤其在巴刹范围,以拍摄施虐者或遗弃初生狗猫等动物的行为。
她也赞赏及感谢槟州总警长拿督许国振,早前采取快速行动,对付在直落登布雅,持木棍攻击野狗,导致野狗死亡的人士。
她感谢学者、律师、兽医局、非政府组织一起推动及落实这项法令,也希望当局加强执法,否则法令只是纸上谈兵,没有实质意义。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