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手机藏色情照片视频 报馆高层认罪 罚1万
(槟城1日讯)因手机内藏有色情视频及照片,报馆高层经理认罪,被罚款1万令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林星发(54岁)今早身穿白色上衣及黑色长裤,在一名公司女职员陪同下现身法庭,在聆听控状後表明认罪。
本案曾多次被带上法庭,控方今日修改控状後,重新提控被告,新控状指被告于2021年5月6日下午约3时20分,在百家花园被逮捕後,被发现其华为手机内拥有色情影片,触犯2002年电检法令第5(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或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其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是月入8000令吉的公司经理,妻子是家庭主妇,拥有2名孩子,其中1个有残疾,另1人则是就读中四。
他也说,被告无任何前科,也俯首认罪,节省法庭时间及成本,被告也已深刻反省并承诺不会再次犯下相同错误,希望推事给予轻判。
推事娜德拉敦宣判被告罚款1万令吉,或以7个月监禁替代。
陪同被告到法庭的女职员,在聆听判决後在律师陪同下前往缴付罚款 。
在法庭程序结束後,为了避开记者的镜头,被告“调虎离山”,趁着记者在大门等待时,与律师在旁门快速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