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调查到报废或拍卖耗时6个月 槟岛废车挤爆市政厅仓库
(槟城1日讯)槟岛废弃汽车和摩哆太多,如今快挤满槟岛市政厅4个废车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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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岛市政厅执法主任诺阿兹林指出,位于湖内、百大年路、湾岛头和峇都蛮的仓库,只能容纳390辆汽车和620辆摩哆。
“如今却已储存437辆汽车和657辆摩哆,这些车辆是从2020年至今年9月,从后巷、住宅区或共管泊车场中清除出来。”
他说,目前只剩湖内仓库可接收更多的废车,湾岛头和峇都蛮的仓库已爆满。
诺阿兹林说,从调查到最终报废或公开拍卖,耗时至少6个月。
他说,在1974年道路、沟渠和建筑法令第46条文下,市政厅获授权移除,在公共场所造成障碍的废车。
他说,市政厅将在收到公众投诉后,派出执法人员调查,若发现确有遗弃在公共场所的废车,将通知车主移车。
“若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这样做,执法人员将把车拖到我们的仓库,车主有3个月时间领回车辆。”
他说,车主必须支付100令吉的拖车费和每天10令吉的存储费,才可取回车子。
诺阿兹林说,任何车辆在通过公开拍卖或报废进行处理之前,市政厅将与警察核查有关车辆,是否曾用于犯罪活动,整个过程至少需要6个月。
槟岛市长拿督拉詹德兰指出,市政厅的执法部门一直定期监测,以确保岛上没有遗弃的车辆。
“我们正在尽力维持这一点,但要控制问题并不容易,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土地来存放这种车辆,尽管我们有自己的标准操作程序,以确保我们的仓库不会被遗弃的车辆堵塞。”
车主应自行处理废车或注销车辆拥有权
诺阿兹林指出,车主应自行处理旧车和不需要的车辆,即前往陆路交通局(JPJ)注销车辆登记后,将车子带到授权的废弃车中心。
他认为,许多人被繁琐和冗长的处理程序所吓倒,而有些人出于情感原因决定保留它们。
“这导致汽车被遗弃在共管泊车场、公共泊车位或路边。”
诺阿兹林指出,市政厅已建议管理委员会制定住宅条规,以确保车主不会将车辆遗弃在住宅泊车场。
“如果车主能够自愿注销或移除车辆拥有权,将有助于缩短处理过程,让我们的仓库空出位子,加速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