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华路组屋挂巴国国旗引争议 槟岛市政厅 : 需先获批 才可挂旗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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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华路组屋挂巴国国旗引争议 槟岛市政厅 : 需先获批 才可挂旗

    (槟城9日讯)甘榜马克布社委会在未获得槟岛市政厅批准下,于10月14日在利华路人民组屋挂上15公尺长巴勒斯坦国旗;槟岛市政厅提醒,在市政厅管辖下的建筑物,任何人若要安装或悬挂任何物件,须先取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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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委会及居民,在利华路组屋高挂15公尺长巴勒斯坦国旗,声援该国人民。

    槟岛市议员罗海扎澄清,市政厅不是不允许挂巴勒斯坦国旗,是未确认安全性。

    他说,实际上,有关社委会有在10月11日提呈申请,市政厅在10月23日的信件回覆,指未获得批准就悬挂国旗,违反市政厅指南。

    他说,有关单位理应在申请後,等待市政厅批准後,才可悬挂。

    “我们需要针对安全丶空间使用及国旗尺寸,谘询市政厅相关单位。”

    罗海扎(左4)指出,任何在市政厅管辖下的建筑物,若要安装或悬挂任何物件,须先取得市政厅批准。

    罗海扎今日在利华路组屋召开记者会时,这麽说。

    莫哈末纳因展示槟岛市政厅给他的回函,澄清和网传的信函不同。

    他说,市政厅对社委会的回覆信件,被扭曲为“不允许悬挂”巴国国旗,在社媒上广传,因此市政厅召开记者会,澄清真正情况,以正视听。

    不过,他说,该国旗在未获得市政厅批准下悬挂,实际上市政厅有权取下,但市政厅并未这麽做。

    “我们不阻止人们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但悬挂国旗的安全方面,需要得到市政厅技术部门的审核。”

    甘榜马克布社委会主席莫哈末纳因说,为了尽速声援及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他及居民决定于10月14日就挂上国旗。

    他说,与市政厅讨论後,他将呈上上诉信件,以便市政厅再带上会议讨论及批准。

    他促请扭曲该信件内容的人士,停止有关不负责任的行为。

    出席者包括市议员赛夫阿兹旺丶莫哈末法鲁丶拿督阿都拉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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